經審議,行政審批服務局擬于近日內審批下列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行政審批服務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聯系地址:長沙市麓谷大道668號湖南湘江新區管委會行政審批服務局 ??郵編:410100,聯系電話:0731-8975513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逾期不申請,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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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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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巴溪學校周邊地塊低洼田改造及土壤提質項目(一期)回填場 |
湖南湘江新區坪塘街道紅橋村 |
湖南梅溪湖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
本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區域低洼地土地平整工程,不涉及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路橋工程、農田防護及相關生態環境保持工程建設內容。項目總占地面積8.0712公頃,土地采用格田式平整,土地平整以低洼區田塊回填平整為原則進行。低洼田提質改造土地平整工程需外調土方727861.23m3,改造客運土方來源為2025年湘江新區片區內實施項目土方。 |
1、廢氣:卸車過程、車輛行駛過程、堆場揚塵,經采取對進出場地道路硬化,場界設置圍擋,填埋、運輸時進行噴霧、灑水抑塵、防塵網措施處理后無組織排放。 2、廢水:雨水經截排水溝收集沉砂池沉砂處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網;洗車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洗車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洋湖再生水廠。 3、噪聲:采用低噪聲設備,以及對設備定期維修和保養,等綜合措施。 4、固體廢物: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并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
注:1、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
2、建設單位及環評機構對項目環評文件公開內容負責。
湖南湘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