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新區有關河長制工作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實水生態環境治理責任,建立健全河流水庫愛護治理體制機制,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新區決策部署,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流保護管理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流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建設美麗、幸福天頂。
二、實施范圍
按照區域與流域相結合原則,全街所有境內水庫、山塘、小微水體及龍王港天頂段河流實施“河長制”。
三、主要目標
(一)2024年4月底前,根本建立“河長主治、源頭重治、水陸共治、部門聯治、群防群治”的河流水庫愛護治理體系,全面實施“河長制”。
(二)2024年10月底前,根本建成河流水庫安康治理機制和保障體系,實現常態化治理,確保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實現河暢、岸綠、山清、水秀、天藍、景美的生態愛護目標。
四、組織領導
1.成立天頂街道河長制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河委會”)
“河委會”由街道黨工委書記李澤亮任主任,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席文詩任委員會第一副主任,其他黨政班子成員任副主任,政務服務中心、黨政綜合辦、基層黨建辦、城市建設辦、公共安全辦、衛生健康辦、財政所和各社區為成員單位。
河委會下設天頂街道河長制辦公室(簡稱“河長辦”),由張擁軍擔任辦公室主任,李娟擔任街道河長制工作專干及聯絡員。
2.設置街道、社區兩級“河長”體系
總河長:李澤亮
街道河長:趙國亮
成員:王 濤 彭 晶 洪 彬 嚴理繁 鄧勝新
谷雙穗 張擁軍 徐根水 ?劉 瑩
各社區主要負責人擔任行政區域內水環境的社區河長,并設立巡查員和保潔員。
五、職責分工
1.河委會:負責研究制定相關制度和辦法,組織開展綜合考核工作,統籌協調其他重大事項。
2.河長:街道級河長負責牽頭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協調解決河道治理和保護中的重大問題,對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實行聯防聯控,對同級相關單位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機制,定期完成巡河任務。社區級屬地河長和塘(溝渠)長負責對責任水體進行日常巡查管理保護,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并協助上級河長和河長制辦公室開展工作,定期完成巡河任務。
3.河長辦:負責健全相關制度和臺賬,統一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明確各類管理、考核和督查督辦要求,組織開展河長培訓,并做好河長制信息公開和報送工作。負責協助河長履行河道管理職能,開展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后及時報告。負責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落實“河委會”確定的事項和綜合考評工作。
4.黨政綜合辦:負責全街河長制工作的文件審定、政策宣傳;負責河長制相關會議組織和其他綜合協調工作等。
5.基層黨建辦:負責深入開展河長制范圍內的文明創建活動,負責積極開展河長制主題宣傳活動;負責總結推介河長制工作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經驗等;負責河長制工作有關負面信息處置工作。
6.城市建設辦:負責牽頭整治轄區內住改商導致排水排污等違法行為。
7.城市管理辦:負責加強河長制范圍內城市管理,督促社區抓好垃圾清運和垃圾分類等;負責配合做好水環境檢測、市政管網維護維修等;負責對轄區內企業、居民違規向河道、小微水體亂排、亂倒行為進行監管;負責督促環衛服務外包公司落實清潔保潔工作;負責加強河道沿線違建違章取締和非法電魚、釣魚等行為監管等。
8.公共安全辦:負責依法打擊破壞河湖環境、影響社會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9.衛生健康辦:負責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監督檢查,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飲水安全的衛生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10.網格化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加強河長制范圍內各物業公司管理,督促其落實好衛生清潔責任等。
11.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河長制業務政策宣傳;負責河長制工作落實日常督查檢查;負責各類標識標牌的制作、懸掛、檢查;負責督促各社區落實屬地責任,并牽頭做好各級河長巡河制度落實;負責牽頭組織城鄉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加強河長制范圍內環境衛生的督促檢查;負責推進生態公益林和水源涵養林建設,推進河湖沿岸綠化和濕地修復工作;負責開展水資源保護、水量調度,推進節水型社會和水生態文明建設;負責農業面源、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推進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畜禽養殖環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
12.財政所:負責落實街道河長制專項經費,協調、整合河湖保護管理所需資金,監督資金使用。
13.各社區:負責責任段和小微水體、水庫、排口的日常巡查,嚴格落實“巡河十必到十必看”;負責責任段河面保潔、河灘衛生清掃;負責對轄區內居民宣傳教育;負責對責任范圍內異常排污情況的及時處置和及時上報等;負責完成臨時交辦的有關工作等。
六、主要任務
(一)宣傳引導。廣泛宣傳河流水庫愛護治理的法律法規。在河流水庫顯位置樹牌立碑,設置警示標志,設立“河長”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圍、姓名職務、職責和聯系方式,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加強生態文明訓練,組織中小學生開展河流水庫愛護治理訓練,增加中小學生的河流水庫愛護意識。
(二)4月30日前,各“河長”戴“紅袖章”履責、各社區專管員、保潔員和巡查員到崗到位,各司其職,嚴格落實“河長制”。
(三)5月底前,設立并公布反映河流水庫問題的投訴舉報電話。
(四)7月底前,各級河長定期組織開展多部門共同參與的水環境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查處非法侵占水域岸線、擅自取水排污、私自改管向河道排污、非法傾倒廢棄物和建筑垃圾等破壞河流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對沒有整改到位的問題抓緊開展整治工作,確保按時限完成治理任務。
(五)開展漁業資源愛護專項整治,嚴禁毒魚、電魚、藥魚。
(六)推動畜禽養殖污染掌握,10月底前對經查實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畜禽養殖企業或大戶予以懲罰、整改或關閉。11月底前完成各社區畜禽養殖適養區、限養區和禁養區的劃分。嚴防新增污染源,從源頭有效掌握新增畜禽養殖污染源。
(七)大力進展生態農業,推動農業化學肥料、農藥零增長、負增長治理。
(八)著力推動社區清潔工程,加大社區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推動生態社區創立。
五、保障措施
(一)長效保潔機制。各社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加強日常保潔,做到戶投、社區收集,生活垃圾進行有效處理,從根本上解決生活垃圾對象龍王港水域和小微水體的污染。對龍王港日常保潔進行公司承包制,實行市場化管理模式,明確專人,明確職責,抓好監督考核。街道河長辦、川塘、燕聯、清水3個社區加大對于日常保潔的督查力度,確保實現水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
(二)定期調度機制。街道黨工委每季度聽取街道河長辦工作情況匯報不少于1次,重點研究部署全街河長制重、難點工作并就具體問題實施集中研究攻關,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講評和具體調度。
(三)活動配合機制。結合城鄉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文明創建、藍天保衛戰等工作,整合人力、物力和財力,有效搭建平臺載體,積極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吸取社會力量、廣泛開展治理整頓,切實落實基層責任、部門責任、社會責任,提升工作標準、工作效率、工作實效。
(四)對接協同機制。認真落實配合責任,積極對接上級環保、住建、城管、市政、水務等職能部門,做到配合上積極主動,協同上高效有序。加強對社區的指導、檢查和工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不斷促進和形成全街河長制工作一盤棋、整體聯動高效格局。
(五)保障投入機制。落實“河長制”專項經費,重點保障水質水量監測、評先嘉獎、信息平臺建立、突出問題整治等工作費用。足額保障河流水庫巡查保潔、堤防工程等日常管戶經費,納入街道財政預算。落實企業投入保障責任,從人力、物力和財力上逐步落實對河長制工作的投入。認真落實好社會責任,從居民義務、黨員義務、志愿者參與上不斷提升社會力量的補充和加強。
(六)考核獎懲機制。建立責任主體責任清單,采取街道督查評、社區自我評、點位相互評和社會監督評等形式,對每一個點位進行綜合打分。結合城市管理工作,每月一通報,每半年一考評。對于因人員失職、工作標準不高和落實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的被上級督辦、被媒體曝光、被群眾投訴、被檢查考核不合格的責任人嚴格兌現問責機制、對造成不良影響的嚴格兌現追責、問責,并與單位和個人年終績效考核掛鉤。
長沙市岳麓區天頂街道辦事處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