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南湘江新區(長沙高新區)支持大學生創業“柳枝行動”管理辦法(試行)》
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支持大學生留湘來湘創新創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將湖南湘江新區打造成大學生創業的熱土和對年輕人友好的創新創業高地,助力初創型企業快速成長。依據《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干政策措施》(湘政辦發〔2024〕42號),結合湖南湘江新區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目標任務
一是通過政策引導和資源整合,激發大學生創業熱情,吸引更多大學生在新區開展創新創業活動,形成濃厚的創新創業氛圍;二是聚焦具有良好市場發展前景的大學生主導的成長型項目,提供全方位支出,培育一批具有創新性和競爭力的初創型企業,推動新區創新創業生態;三是將湖南湘江新區打造成大學生創業的熱土和對年輕人友好的地區,提升新區對大學生創業的吸引力和承載力,為新區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力。
二、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總體分為四個部分,設置了八個章節。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二章。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制定原則和實施保障;第二章支持對象和標準,明確了支持對象是大學生主導的創業項目,支持標準“柳枝行動”采用“創業補貼+股權投資”模式,對單個企業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
第二部分包括第三至四章。第三章明確了立項的整體流程,包括初篩、評審、盡調、決策、公示等環節;第四章明確了過程管理機制,明確了企業進入股權投資環節的條件,明確了股權投資規則以及股權退出轉讓機制。
第三部分包括第五至六章。第五章的內容主要明確了“盡職免責”機制和基本原則;第六章明確了損失核銷處理機制。
第四部分包括第七至八章。第七章為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明確了考核評價方式以及由科技創新和產業促進局(大學科技園辦公室)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管;第八章為附則,主要明確了本管理辦法負責解釋和監督的主體以及實施日期。
三、出臺意義
本管理辦法在原有“柳枝行動”管理辦法基礎上,進行了系統性調整與優化。具體而言,支持對象的范疇得以進一步擴大,以涵蓋更廣泛的創業群體;同時,支持力度也顯著提升,旨在為大學生創業項目提供更有力的資源保障與政策扶持,確保其能夠獲得更充足的發展空間和更強勁的成長動力。本管理辦法具有如下意義:一是通過政策支持,吸引大學生在新區創業,培養創新人才,為新區發展注入新活力;二是助力大學生創業項目落地,推動新興產業培育和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區域經濟活力,推動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三是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增強新區對人才和項目的吸引力,提升區域知名度和競爭力。